問4:有位師兄幫助師兄們聯繫廠家印空白組合、自存大悲咒,禮佛等,價格是市場價,沒有便宜的,付款是直接把錢打給廠家老闆。師兄只是負責聯繫,算不算集資?
答:屬於集資,不如理不如法。
附相關開示:
問1:我們這邊幾個師兄一起,大家自行自願一起結緣法寶,如佛具、圍布布料、佛台板材,操作方式:臨時建群,邀請老闆一起,(圍布和佛具)均攤,直接付款給老闆。佛台板材,三人現場見證,結算,收款碼發群里,均攤(有時佛台主人自己個人出資)。請香是各自報名需要幾盒,邀請老闆,各自付款(就是拼箱)。還有想換和其他師兄一樣的香,其他師兄不敢推薦,不敢發購物鏈接給我們,怕不如理不如法。請問師父,這種情況能否發購物鏈接?
答:不管是助印哪種法寶又或者是佛台上的佛具用品等,別人需要,你又剛好知道或者你認識這樣的渠道,你把他介紹給需要的人,這樣的行為不屬於集資,隨順別人的緣分幫助他人叫助緣,是在幫助別人,這種沒有業障。比方說,人家找不到印空白組合的地方,你剛好知道有個地方可以印製,你只是把那個地方告訴需要的人,你沒有從中獲利,就沒有集資的業障。如果是幾個人同時建群結緣、助緣,三個人以上見證,如理如法,不屬於集資。什麼叫集資?集資是指認識某個廠商,拼命幫他招攬生意,拼命幫他介紹生意,讓他獲利,這種行為屬於集資,並且是不如理不如法的。
——蓮花童子師父開示解答來信疑惑(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