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8:我冬至那天給我父親放生過70條黑魚、25隻甲魚,但是我沒說用誰的錢。還有,我用亡人的錢放生,需要怎麼和菩薩說,這個用誰的錢怎麼去定義?
答:如果亡人生前有遺留的錢沒有用完,您可以用這部分錢去幫助亡人放生做功德,比如印經書等,不用特意跟菩薩說明放生是不是用亡人的錢,因為菩薩有大神通。給亡人放生時,您可以說「今天我給父親某某某放生多少條魚,請菩薩保佑我父親藉助放生的功德往生善道」,燒送組合的時候您也可以這麼講,菩薩都會知道的。如果亡人生前沒有遺留的錢,您自己也可以幫助去世的親人在49天內多放生、多念小房子超度。
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參考以下開示:
【亡人留下的錢最好在49天內全部為其放生轉成功德
佛友問: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亡人如果他過世了,他生前的這個錢如果在49天沒有給他用完,然後這個錢應該是給他做什麼功德,如理如法?
師父答:一個亡人走了,錢沒有用完,是不是?(嗯,對。)放生放掉。(嗯,就是超過49天還可以放嗎,給亡人?)一樣的。(也可以,是吧?)為什麼不在49天之內計算着他這個錢,全部給他放掉,給他做功德。人都死掉、走掉了,還留着錢幹什麼?把它轉成功德,放生放掉。49天之內都是在地府,他這個49天還是中陰身,趕緊給他做功德做掉,到了49天以後他要到地府接受一層一層的審判,這個功德都是在他身上,他可以少罰少判。(49天一直在做,但是就是說可能因為這個原本他沒有用,剩了一點,那這些錢……)一樣的,放掉,放掉。(還可以給他放?)對。(因為怕不如理不如法,說萬一過了49天……)有什麼不如理不如法?這是你們自己想出來的。他49天是中陰身,有時間他的這個中陰身可以回到家裡,回到他以前喜歡的地方,在陰間,他這個靈體游來游去,他到處走動的,過了49天之後,他只不過會被帶回地府審判,而這個時間還是有的,給他放掉就好了。(就放生就行,是吧?)對啊。(好的好的,可以就行。)打不進來電話就生也不放了?想辦法把它做功德做掉,腦子要靈活。(哦哦,好的。)學佛法不能人間思維。
——wenda20241129 83:29(節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