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27: 以前幫哥哥嫂子他們守遊戲廳,拿過他們錢,現在學佛知道錯了,現在是念經還他們,還是放生還他們呢?我已經許了幫他們放生數量,放了一次,是報的她們倆夫妻名字,請菩薩幫忙分配,該怎樣做和怎樣跟菩薩祈求更如理如法?
答: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參考以下開示:
【問1020:我因為無明無知愚痴,貪心,曾經利用職務之便,偷拿過公司的東西,據為己有,我在這裡深深地懺悔,我錯了,現在想起來,真的很後悔,太愚痴了,當初根本不知道欠債是早晚要還的,現在我明白了。我除了念《禮佛大懺悔文》外,我又給當初我上班的老闆放生了與當初價格同等的魚,這樣做如理如法嗎?我真的慶幸現在修到了心靈法門,讓我洗滌了靈魂,又重生了一次。
答:放生只能消掉一部分偷盜的業障,還有一部分要靠念《禮佛大懺悔文》來懺悔偷盜的業障。放生的金額及《禮佛大懺悔文》的數量,要看當時在公司裡面偷拿東西數量的多少。偷拿得多,要念的數量就多;偷拿得少,要念的數量就少。
——蓮花童子師父開示解答來信疑惑(三十一)2024年02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