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83:因弟子的母親眼睛有疾,之前母親念誦的小房子落款由母親親自簽名,我代填敬贈、點紅點及燒送。目前母親眼睛已經無力再簽名落款,我和母親分居兩地,不方便經常見面。母親保存有一枚三十多年前的印章,請問這種情況下,落款能否加蓋母親的這枚印章?若可行,蓋紅色的印章可以嗎?
答:你媽媽印章上的名字和她平時寫組合落款處的名字是一樣的就可以,但是不能用紅色的印泥,要用黑色的印泥蓋。
附:相關開示
問:師父在最近的節目中有如下開示: Wenda2016040101:34:08不會寫字的老人可以刻印章代替簽名嗎?
男聽眾:有些老阿姨能念經,但是手不能寫字。請問師父,像這樣的老阿姨在念小房子時能不能幫她刻一枚印章來取代手寫簽名呢? 師父答:刻一個印章要她自己蓋,要她的氣場在上面。
答:最好是能夠自己寫,或者他人握住老人家的手來寫,自己的氣場可以上去。如果不能寫的話,也可以刻一個印章,要她本人自己蓋,用黑色的印墨。
——師父開示解答來信疑惑(九十九)201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