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1072:我有一處房子想租出去,錢用於養老和放生等,每次給的租金拿出一部分來放生消除租房的業障,可以嗎?並說租房者自己的業障自己背,能否去除自己租房子帶來的業障?
答:如果房子租給做葷食或殺生的會背業,並不能完全因為拿出一部分房租來放生就能消除這個業障。
附:相關開示
問586:同修先生每個月還房貸,房子租出去,師兄和小佛子當生活費。請問現在基本上,房子租出去很難控制,租戶自己做飯有葷,還有或者打牌喝酒,那怎麼樣如理如法,減少修行成本呢?師兄許了吃素不飲酒等願。
答:可以適當選擇租客,如果感覺不滿意,那就先不要租出去。這種事情也可以跟菩薩求。想減少修行成本,就要在這方面有適當的要求,不要是個什麼人就租給他,如果是一樓的門面房,別人租來賣海鮮,難道你也租給對方嗎?在海外的國家,房東會選擇租客。
——蓮花童子師父開示解答來信疑惑(十五)
關於租房給別人的問題
女聽眾:有個同修把門面房租給別人,別人用來開網吧、飯店不好的行業,他會不會有共業?
師父答:他賺了他的錢,一定會有共業的。但是開網吧,並不代表裏面全是不好的東西,這個也不能完全一概而論的。開飯店的話,如果開海鮮店罪業就比較大。屋主借給人家可以有條件的嘛:「我不許你開海鮮店。」你開飯店,凍的肉,這方面還稍微好一點(租之前要跟租戶講好)我們澳大利亞,租房子給人家,他要問的,要選擇的。什麼樣的人住在裏面,商鋪做什麼生意,他都要問的。他完全有權利:我不租給你,我要乾淨的人,我不要你們比方說什麼什麼留學生,太髒了,你們人太多了,或者怎麼樣,他都有權利的。我不知道中國情況怎麼樣(中國就是租給你了,隨你幹什麼)那你可以管的呀。你可以租之前,說「我不租給你,因為你要開海鮮酒店」。(明白了)
——wenda20120518 6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