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112:師父您好,我曾經打過胎,也自然流產過,還有宮外孕,請問要如何超度?我已經給流產的孩子取了個名字並且在家裡立了牌位,這樣做可以嗎?
答112:
(1)如果曾經有過打胎、流產、宮外孕、做過試管嬰兒等,《禮佛大懺悔文》要念108遍,且需要給每個孩子念至少49張小房子,如果感覺還沒有超度走,再送一撥,敬贈寫「XXX(一般是女方的名字)的孩子」。另外,有時候會在自己不知道的情況下流掉孩子,比如安全期、避孕藥等,如果念經後夢見孩子要經,也需要念誦小房子,以超度自己不知情流產的孩子。
(2)如果念了小房子超度之後,夢見有孩子穿得漂漂亮亮、開開心心地離開,或者被別人帶走,一般就是超度走了。反之,如果夢見的孩子情況不好就需要繼續念小房子超度。
(3)為流產的孩子超度,小房子敬贈處只可填寫:「某某某的孩子」,一般小房子上是填寫女方的名字的孩子為主,如果不知道母親的情況下,可以寫父親名字的孩子。不可有其他任何填寫方式,不能用某某某打胎的孩子或某某某流產的孩子等寫法來填寫,如果不合規格填寫會導致流產的孩子無法超度走。
(4)流產的孩子千萬不要取名字,不要在家裡供奉流產孩子的牌位。一旦取名字或立牌位後這個孩子將難以投胎,即使為其做超度也會比較難以超度。
(5)如果為流產的孩子立了牌位自己決定要取下來,需要為流產的孩子念49張以上小房子以後才能取下,小房子敬贈處為:「某某某的孩子」。同時取下的當天要讀:7遍《大悲咒》、7遍《心經》、7遍《禮佛大懺悔文》,「祈求南無釋迦牟尼佛、南無大慈大悲救苦救難廣大靈感觀世音菩薩摩訶薩、南無大悲普光功德山佛保佑我某某某將小房子送給我某某某的孩子」,然後把牌位用紅布包起來橫著儲存在乾淨的地方,千萬不要燒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