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物流傳方面
1.書籍、法像、小房子等結緣法物均要按大乘普光官網要求進行前期審核,審核義工由熟知法門常識的佛子來進行。書籍的印製要符合所在國家的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
2.法物結緣,要根據眾生的機緣及接受程度視情況提供。在觀音道場可以準備一些簡單的入門資料、經書、播放器等,供眾生隨緣結緣。義工需告知法物的使用規則,以及放置、存留、處理要求和方法。
3.未經審核的法物不可在觀音道場往外結緣。個人自帶結緣品給眾生結緣,結緣行為不為觀音道場法物流傳,任何問題由提供結緣品的個人自負其責。
二、僧團和合方面
4.基於修習程度不同,僧俗兩眾會同在觀音道場禮佛、念經、度眾、修心修行。觀音道場是觀世音菩薩普度眾生救苦救難的地方,所有在此的僧俗兩眾要克己奉公,相互禮讓,切勿挑撥是非、一意孤行、唯我獨尊。將世俗之氣帶入觀音道場,此為大業,自會受大果報。
5.同處觀音道場,禮佛敬佛為上,眾生皆是未來佛,根器不同,悟性不同,多多禮敬對方優點,少觀他人之缺,多多相互幫助,共築人間淨土。
三、觀音道場護持方面
6.觀音道場是眾生的,不是某一個人的,不可因提供場所、統籌設立觀音道場或統管觀音道場日常物耗等情況而以負責人自居,此為大忌。
7.觀音道場花費事宜須有兩人以上佛子見證進行開支。不可以私人設立觀音道場帳戶收受任何款項。
8.日常給觀音道場的經文組合需要三個人以上見證操辦。要定期給觀音道場燒送經文組合。眾生給觀音道場的組合不可以轉借他人使用,需單獨存放。每月至少給觀音道場送21張經文組合。
9.觀音道場的設立要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不可聚眾,要根據當地要求控制在觀音道場的人數。超過法定人數要用柔和的方式予以勸離。
四、度人和日常修行方面
10.長期在觀音道場的義工應熟知入門手冊、法門常識、修行人的標準等內容,義工可以在觀音道場度人弘法。非義工前去觀音道場禮佛,切記應謹言慎行,度人方面找義工講解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