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125:本人家庭是困殘,家裡有兩個重病,政府和村委給我安排一份工作,本來是上15天班,他寫考勤表要我寫20天班,這樣子如理如法嗎?他們也知道是上15天班,他們是要做一個形式,他們也打電話來調查。
答:學佛人要持戒,一如如是,不該做的不能去做。
可以參考以下開示:
比方說,你今天做這件事情,你要會辨別,這件事情是否對自己慧命有傷害?是不是占了人家便宜?動了人家因果?如果你覺得是對的、沒有傷害到別人或是動人因果,你就可以去做;如果覺得自己不如理不如法,就不應該去做去說。
——《遠離誘惑》2021年05月31日
問411:請問,之前先生公司老闆用我的身份證開了一個小公司,法人是我。之前我辦的卡,前幾個月每一兩個月有幾萬入帳,先生把錢取出來給老闆,現在錢不經過我的卡里,①請問這樣有沒有不如理不如法呢?②請問會不會應掉我自己財運,如果無力改變,我該怎麼辦比較好呢?③另外,先生公司給我交社保可以嗎?
答:①不如理不如法。一般正當的行業,不會去借用別人的身份去註冊公司,借用別人的身份註冊公司是為了逃避一些法律責任,公司一旦出事,第一個受連累的就是公司的法人代表。自己要當心,最好是把自己身份證名下註冊的公司,通過和對方協商溝通註銷掉。②會應掉你的財運。③不要去貪這種小便宜,貪小便宜吃大虧,沒有在該公司上班,讓公司交社保,不如理不如法。
——蓮花童子師父開示解答來信疑惑(九)2023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