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1141:女兒嫁人了,不想在男方家過日子,原因是:男孩子不負責任,不賺錢養家,打工掙錢,只顧自己吃喝賭錢,男孩爹媽和女兒都管不了他。女兒實在受不了,所以就回娘家過日子,我們是學佛人,不會提出離婚。請問師父,女兒和孫子在我們女方過日子如理如法嗎?
答:沒關係的,可以帶著孩子在家裡生活。
附:相關開示:
佛友問:有些苦我們必須去受,有些難我們必須要過。遇到阻礙和困難的時候,我們除了咬咬牙去承受、忍辱,還有什麼好的方法嗎,師父?
師父答:好的方法多呢。迴避啊,很簡單了,咬什麼牙?很多人就閉關一段時間,到山上去(明白了)很多人就是夫妻吵架吵得厲害,非要住在一起,天天打。你知道住在一起天天打,還不如到娘家去住一段時間,好一點再回來。過去就是這樣的(是的。「你老婆呢?」「回娘家去了。」)對啊,回娘家了。回娘家住一段時間,其實就是受不了老公的脾氣(對)很多女人有了男人,自己娘家都不要了,弄點事情連娘家都回不了了,這種鼠目寸光的女人(我們真的沒有您這樣的胸懷,您說了這樣一句話:「即使我們受到了傷害,但是有一天那些傷害我們的人,同樣遭受苦難和不幸的時候,我們依然要去度他。」)依然要去度他,不是因為你的個人冤讎,而是因為你具有菩薩的精神,因為你具有慈悲救眾的那種情懷,所以你才會用慈悲的精神去度他,並不是說你已經超越了你跟他兩個人的冤結(我覺得我是做不到)做不到也得做,因為你要做菩薩就得做(明白了,謝謝師父的慈悲開示)
——直話直說20171103(節選)